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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法治提醒 推动依法治县
发布时间: 2020-12-01 17:11      来源: 剑阁县司法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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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开展以来,剑阁县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把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与剑阁县实际紧密结合,积极探索和实践,有序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为国家法治建设提供县级层面的经验和积累。

在机构改革之前,依法治县工作更多的是以文件贯彻落实,在工作的开展中缺乏有效的指导和监督,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更多的是依靠司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的直接介入,缺乏前置的提醒手段和有效的监督、警示。在机构改革之后,县委组建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并将办公室设立在了县司法局,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翻开了新的篇章。县司法局通过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充分利用党委的统筹力量,借鉴“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三书一函”(纪检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公安提示函)的良好经验,创造性地加入“法治提醒”,即“三书一函一提醒”,法治提醒制度应运而生,弥补了在法治建设中缺乏前置监督、警示的不足,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迈开了新的步伐。

法治提醒制度旨在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解决县级国家机关(包括人大、政协、司法机关、党群等部门)在推进依法治县工作中的问题,如:未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未依法依规决策、未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等,将推进法治监督以“法治提醒”的方式延伸到县域各个层级。提醒县政府各部门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需尽快整改落实的问题,如:未如期完成《剑阁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未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未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等问题,确保如期建成法治政府。提醒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需尽快整改落实的问题,如:存在执法不严、处理不公、滥用执法权力、不认真接受行政执法监督等问题,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法治提醒坚持“五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一事一提醒、坚持及时整改、坚持为民惠民、坚持善意运用”,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办公室作为启动实施法治提醒的主体单位,通过督察暗访、行政执法监督、上级部门通报、人民群众反映等渠道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研判,落实法治问题提醒。被提醒单位务必及时整改落实,以书面形式回复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对于回复敷衍搪塞、未认真落实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将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并将回复情况纳入全面依法治县考核依据之一。(剑阁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 赵肖)

编辑:熊连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