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28日,省司法厅促进法治处副处长苟玉伦一行3人,来我市调研指导司法所服务乡村振兴和“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调研组一行先后到苍溪县、利州区、青川县,深入司法所、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村(社区)、产业园区等,实地查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及“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落实情况,现场了解司法所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成效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听取司法助理员及群众提出的基层社会治理意见和建议。
调研期间,苟玉伦对苍溪县高标准加强云峰、五龙等乡镇司法所建设,利州区全方位服务乡村振兴,青川县多领域创新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高度评价。在青川调研期间,苟玉伦副处长指出,青川县司法局实施“谁执法谁普法+谁执法谁监督、谁执法谁治理”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法治驿站云课堂、社区法治剧院、村级公共法律服务“4个3+X”工作机制、社区矫正“34567”工作法助推法治乡村建设,创作《司法助理员之歌》激励基层司法行政人干事创业等工作经验值得全省推广。
苟玉伦指出,广元基层司法所工作,市司法局指导有方,地方党委政府支持有力,工作成效明显。他强调,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在基层的延伸和触角,做实基层司法所工作,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现代化,助力乡村振兴和发展是司法行政职责所在,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行动和重要抓手,基层司法所要在服务群众上多下功夫,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和知心人,要紧紧围绕中心大局,主动服务乡村振兴发展,为基层治理和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和稳定的社会环境。他指出,市司法局和利州区要按照省厅司法所服务乡村振兴和“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法律服务惠民生、法律顾问进乡村、人民调解化纠纷、法治宣传树新风“四大行动”,打造工作亮点,突出广元特色,总结提炼出可供全省推广复制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全力做好全省司法所服务乡村振兴现场推进会各项筹备工作。
市司法局副局长廖兴泉,相关县区分管领导及司法局局长陪同调研。(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编辑:熊连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