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门前聚集了20多人,引起了一大群人的围观。
原来是一起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纠纷。2018年下半年,原告张某某等19人在被告吕某某所承包的甘孜县下雄乡维修寺庙工程中务工,工程完工后,被告人吕某某结算工资时只支付了一部分,尚欠19名农民工工资26.3万元, 2018年12月1日写下欠条,后附工资表一份,并承诺于2019年9月1日之前全部结清,如未履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其他损失由被告承担,现已超期数月。原告张某某等19人起诉到朝天区人民法院,朝天区人民法院委托移交到朝天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接到委托函后,朝天区诉调委高度重视此次纠纷,因涉及人数较多、金额较大、处理不好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经区诉调委认真研究,立即选派调解经验丰富、调解能力出众的优秀人民调解员王某某等三人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员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仔细审查相关证据材料,开展走访调查工作。被告吕某某承认未按时支付19名农民工工资的事实,因工程款未到位,无力支付。在充分掌握案件事实和纠纷焦点后,区诉调委再次召开案情分析会,并制定调解方案,主持调解。
调委会工作人员耐心析法明理,讲法律、讲政策,明确告知被告吕某某该案原告张某某等19人已经起诉到朝天区人民法院,如果不及时履行约定,法院判决后执行时可能会被列入黑名单,对将来承包工程也会造成很大的影响。工作人员坚持以温和的工作态度,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采取说情理、普法理、讲道理并重的方法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一起极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就此划上了圆满的句号。(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郭桂波)
责任编辑:熊连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