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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亮你的校园生活——青川县“开学第一课”法治讲座热闹开幕
发布时间: 2020-09-07 17:25      来源: 青川县司法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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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里金桂飘香,莘莘学子们怀揣梦想纷纷返校,为了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发挥好法治护航作用,2020年9月,青川县司法局各司法所和法治副校长们走进全县中小学,围绕民法典有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规定,开展以“‘典’亮你的校园生活”为主题的“开学第一课”法治讲座。

七佛司法所走进七佛乡中心小学校

9月1日,七佛司法所负责人、七佛乡中心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刘橙利用学生报名、召开家长会的时机,向师生及学生家长讲解了《民法典》的概念、诞生过程和重要意义,再结合发生在学校周边、学生们身边的一些鲜活案例,用生动活泼的语言阐述民法典中与青少年相关的法律规定,引导师生、家长们了解民法典、学习民法典、遵守民法典、运用民法典。

骑马司法所走进骑马乡中心小学校

9月4日,骑马司法所联合骑马乡人民政府、木鱼派出所,共同来到了骑马乡中心小学校,举行了“开学的第一课”法治讲座。司法所所长、骑马乡中心小学校法治副校长陈建波利用PPT课件,生动形象地为学生们讲述了《民法典》关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主要内容。随后,陈建波还针对学校及学校周边容易产生的治安安全隐患向学校提出了法律建议,号召全校师生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凉水司法所走进茅坝乡中心小学校

9月7日,茅坝乡中心小学校法治副校长何玉莲通过以案说法、问答互动、法律传递等环节帮助青少年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通过身边真实发生的案例向学生们讲解校园暴力、校园欺凌的产生原因、具体表现及正确应对措施,教会学生“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道理,使其学会用法律规范行为,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做阳光少年,做守法公民。

乔庄司法所走进乔庄第一小学校

“进入林区,严禁烟火”“森林防火,守护绿色家园”。9月7日,在乔庄镇第一小学校的“开学第一课”法治讲座上,乔庄司法所向全校师生播放了防火宣传片,并结合最近全市发生的几起森林火灾,配以法律条文释义,宣传了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法律责任,提高了学校师生森林防火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锅司法所走进三锅镇中心小学校

9月7日,三锅司法所负责人、三锅镇中心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杨佩君到三锅镇中心小学校,开展了《民法典》专题学法活动。活动中,杨佩君以PPT为载体,运用图片、视频等元素,以“案例讲解+一问一答+情景剧场”的授课形式,通过“人鱼公主”“猴子历险记”等小故事,为学生讲授了《民法典》中与未成年人权益密切关联的相关规定,用鲜活的案例激发学生的听课兴趣,帮助学生有针对性地认识法律规定,促进他们对民事行为能力、赠予、不当得利等民法概念的理解,帮助学生在听课中了解、掌握《民法典》的相关内容。

经开区司法所走进金子山中心小学校

9月7日,经开区司法所所长徐全树在金子山中心小学校举行了《民法典》法治宣传讲座,徐全树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宠物伤人、高空抛物四个方面解释了《民法典》的相关内容,通过一个个鲜活的例子让学生沉浸其中。最后还与同学们交流了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以及处理办法,大家踊跃发言提问,纷纷表示徐所长的讲解具体生动,让同学们受益匪浅。

曲河司法所走进曲河乡中心小学校

9月7日,曲河司法所到曲河乡中心小学校联合开展了“开学第一课之教师学法”活动,宣讲学习《义务教育法》。曲河司法所负责人马超阳从《义务教育法》立法精神作为切入点,并结合具体法条规定,和老师们共同重温了《义务教育法》。通过本次学习,老师们纷纷表示:手中有典、心中有法,自己的工作才有了指引,孩子们的权利才有了保障。

房石司法所走进房石镇九年制学校

9月7日,刚刚入职一周的房石司法所负责人邵元慧来到房石镇九年制学校,对学生进行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倡导全校师生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员和小卫士,不在野外玩火烧荒、不在林区燃放烟花爆竹,积极自觉投身于森林防火工作之中,共同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此次“典”亮你的校园生活专题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参加讲座师生、家长逾4000余人次,大家对新颁布的民法典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和认识,调动了大家学习民法典的积极性,宣传效果显著。 (青川县司法局)

编辑:熊连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