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1日,陈某某在剑阁县高观乡黄坪村6组钓鱼时不慎触电身亡。死者家属要求四川国烨时代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协商无果。
为防止矛盾激化,剑门关镇政府组织剑门关司法所、综治办、剑门关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等组成联合处理事故协调组,对该事故进行调解处理,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协调组成员分别与公司负责人、死者家属讲解相关法律、政策,一边做好死者家属的安抚工作,一边做好事故原因、协商解决等步步推进的调解方案。通过一天一夜耐心细致地调解,死者家属和赔偿方明晰了在本次事故中的社会责任和进行赔付的法律依据,获得了双方认同。
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前提条件下,达成了赔偿协议:由四川国烨时代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承担陈某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以及与事故有关的其他所有费用,赔补总额为人民币15万5千元,使该起纠纷圆满化解。(剑门关司法所 袁路)
编辑:熊连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