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有效实施,进一步规范朝天区社区矫正工作,形成党政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不断提高朝天区社区矫正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推动法治朝天建设,朝天区社区矫正委员会近日正式成立。
委员会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总工会主席任主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任副主任,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等16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委员。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和指导社区矫正工作,督促落实经费保障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职业保障,推荐高素质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委员会下属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社区矫正管理机构承担日常工作。(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王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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