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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司法局“四举措”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发布时间: 2020-08-25 17:25      来源: 朝天区司法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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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队伍建设。积极履职尽责,不断加强对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业务指导。各执法部门定期组织执法业务培训,强化执法素养和执法能力的建设,全区建立了一支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较高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队伍。

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重点落实完善了案卷评查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制度等相关监督制度,切实推动了执法监督制度化、规范化。

完善监督机制。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新路径、新机制,构建了日常监督、专项监督、个案监督相互协调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全过程,形成了立体交叉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强化考核奖惩。将行政执法监督纳入依法治区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行政执法监督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价体系,强化了奖惩力度,有力促进了全区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违法必追究。(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行政执法与协调监督股王丹丹)

责任编辑:熊连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