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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司法局四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 2020-07-31 15:04      来源: 朝天区司法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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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朝天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法治保障作用,从法制审查、执法监督、法治宣传等方面主动作为,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法治服务,推动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

合法性审查把好关。严格落实《朝天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规定》《朝天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开展行政规范化文件清理,实行区政府及各部门招商引资合同文本签约前集中会审,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协议全程参与把关,今年以来共审查行政合同及各类协议、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90余件。同时,各乡镇司法所积极参与乡镇各项涉法事务的法制审查,指导参与各行政村(社区)重大事项的法制把关,为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行政执法监督覆盖全。坚持依法规范、执法为民的原则,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案件评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创新执法方式,推行柔性执法,切实提高执法效能,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专题法治宣传服好务。围绕《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整合律师、公证员、调解员以及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开展“送法进企业”宣传20余场次,重点结合企业法人如何防范履约风险、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务工人员普遍关心的如何讨薪、工伤维权、申请法律援助等问题进行现场解答,用心倾听群众意见、解决群众诉求。

惠企解困促发展。建立企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一次性告知和“零等待”服务,优先受理,优先审查,应援尽援,累计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80余件。发挥复工复产法律服务团作用,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普查农民工劳动合同1032人,为企业复工复产“把脉问诊”。推行“调援结合”工作机制,发挥区工商联(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组织律师、法律援助工作人员通过调解化解企业与职工的劳动争议纠纷,合理引导企业或员工对调解不成功的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最大限度维护困难职工的合法权益。 (朝天区司法局)

责任编辑:熊连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