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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三字诀”推动药械化监管落地生根
发布时间: 2020-03-26 15:39      来源: 青川县司法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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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以来,青川县强化关键措施,创新方式方法做“细”监督,确立监管、服务、打假三项责任,对全县药(械)经营门店、化妆品专(兼)营店、美容美发机构等经营主体摸底排查,逐一登记建档,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构建网格化监管。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对药械、化妆品和美容美发机构经营主体采取突击抽查、专项检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局面,既要通过监督发现问题,又要推动解决问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聚焦关键环节,重处违法行为做“实”监督。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四个最严”,围绕群众反映关注的热点、难点和安全风险隐患点,针对突出问题开展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紧盯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坚持“保供稳价”原则,重点检查经营资质、产品合法性、产品质量、进货查验制度及台账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等,持续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零容忍”从重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防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现象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截至目前,青川县共出动检查人员860余人次,车辆280台次,检查医疗机构152家,药品批发企业1家,连锁公司总部1家、药品零售企业131家,化妆品经营企业专卖店58家,兼营149家,美容美发机构128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立案28件(其中药品12件、医疗器械14件、化妆品2件),结案10件,涉案金额0.23万元,罚款3.74万元,大要案为1件;其中涉疫违法案件12件。

抓住关键根本,建立长效机制做“深”监督。以“3·15”活动等为媒介,加强宣传宣教,畅通消费维权通道,构建“投诉即办、一办到底”工作机制,督促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和落实部门的监管责任。强化巡查和抽检工作,及时总结监管工作中的优缺点。在持续监管执法和加大舆论宣传的基础上加强“回头看”,对经营主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措施到位、整改有效果。青川县药品安全放心执法行动开展以来,共发放药械、化妆品类宣传资料600余份,受理投诉9件,举报2件,已全部处理办结,接受群众咨询20余次。

编辑:谭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