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就部分业态恢复和取消限制事项公告如下:
一、恢复开放类 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室内器乐、声乐、舞蹈、美术等免费开放项目(不含培训),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区、市)“机票+酒店”旅游业务,歌舞娱乐场所(KTV)。
二、取消限制类 影剧院隔排隔座,图书馆隔桌阅读,景区、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同一时段不超过最大客容量的一定比例,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人员隔桌隔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