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第32号)
苍溪县桥溪乡居民江甲、江乙、李某某等3人系境外返广人员,入境前未提前一周向目的地村委会主动申报;到达广元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报告入境时间、途经口岸、旅居史、健康状况等,被苍溪县排查发现。以上3人的行为违反了市应急指挥部公告(第27号)中“境外来(返)广人员要自觉接受相关疫情防控管理”有关规定。目前,3人已被强制隔离医学观察,并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广元市人民政府代章)
2020年3月20日23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