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川县姚渡镇王某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陇南监狱服刑,2020年3月12日是王某某出狱的日子,当天下午,一辆印有“司法”字样的警车开进甘肃省陇南监狱,两名监狱警察将一名刑满释放人员送上车。
目前正处于新冠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刑释人员如果按正常途径返回,难免会因一些特殊情况在途中滞留,无法第一时间赶回青川,存在极大感染风险和安全隐患。
“疫情防控无小事,我们要尽全力保障其安全!”为有效落实“外防输入”的防疫工作要求,实现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无缝衔接,3月12日,青川县姚渡司法所负责人张杰主动请缨,经过250多公里长途跋涉,亲赴陇南接回刑释人员。
中午12时30分,张杰向狱方出具了自身的健康证明及介绍信,狱方也提供了刑释人员的核酸检测结果、隔离证明等能够有效证明刑释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的材料,交接顺利完成后,他们便踏上了返乡了路途。
“回到家乡的感觉真好,感谢你们了,没有你们接,我真不晓得怎么办了!”抵达姚渡镇后,王某某向张杰表示感谢。
“希望你吸取以前的教训,做一个自食其力、遵纪守法的人。同时,为家人朋友的健康,你要先隔离14天,隔期满回家后也要待在家里,不要随意出门。”张杰再三叮嘱王某某,随后向王某某介绍了安置帮教相关规定和政策,提醒他在遇到生产生活或就业方面的难题后,可以向司法所寻求帮助。
看着王某某离去的身影,这位1个月前刚刚上岗的司法所干部张杰感触颇深——“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我来到姚渡司法所,不管是前期的依法战“疫”还是此次“远派任务”,对我来说都是全新的挑战,幸好任务圆满完成,我也没有辜负组织的信任!”面对疫情,平凡的他也会害怕,但因使命在心、责任在肩,张杰毅然担当起了一名司法助理员的职责,展现了新时代基层司法行政干部的风采。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青川县司法局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做好防疫期间刑释人员衔接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无缝衔接,打通刑满释放人回家之路的“最后一公里”。(青川县司法局:张杰)
编辑:谭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