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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普法行 | 看青川县有哪些宣传“法”宝?
发布时间: 2020-03-17 09:30      来源: 青川县司法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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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一年“3.15”,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青川县变大型集中普法为“多点开花”,法治宣讲队和各基层司法所纷纷拿出看家“法”宝,各显神通,让法治宣传“活”了起来!

“小红巾”法治宣讲队:小广场也是普法大舞台

3月12日,由专业律师、司法助理员、公证员、社区法律明白人组成的“小红巾”法治宣讲队在县城上坪广场、金牛广场、人民公园打响了宣传头阵。活动中,悬挂了《凝聚你我力量,同心共创品质消费》横幅,向过往群众发放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宪法》等宣传资料和宣传袋,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有关消费维权问题以及权益受到侵犯时该如何处理等方面的法律咨询。

活动共发放了宣传读本60余册,法律宣传资料5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余人次,有效的提高了群众的消费维权认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引导广大消费群众树立正确消费观、维权观,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锅司法所:“疫”案说法更生动

“像案例中的这种情况,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三锅司法向群众开展“疫案说法”活动,针对当前疫情防控中存在的消费陷阱向群众进行披露,提醒群众增强防范意识,在遇到法律疑难问题时采取正确解决途径,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维权观,并热情解答群众提出的消费方面的法律问题及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其他法律困惑,引导群众积极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助力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木鱼司法所:购物学法两不误

木鱼借助辖区部分有条件的个体商铺的力量,利用led屏幕滚动播放消费者维权法律标语,同时动员法律明白人在人流较为集中的商铺蹲点普法,解答群众在购物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让群众在购物罅隙学到法律知识,购物学法两不误。

凉水司法所:“法律赶场”超热闹

凉水的赶场日通常都非常热闹,3月13日,凉水司法所也像往常一样,将赶场日作为普法宣传的“主阵地”。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张贴宣传标语、设立免费咨询台、利用流动小喇叭循环播放消费者应知应会知识,向群众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应注意事项》等相关宣传资料的方式,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的法治观念与维权意识。

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免费提供法律咨询20余人次,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建峰司法所:法律提示很贴心

建峰司法所综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内容,制作成卡片形式的“法律小贴士”,挨家挨户发放宣传。

同时叮嘱办事群众出门必须佩戴好口罩、购置完日常用品后尽快离开、不在摊位长时间停留、在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及时向市场监管所或司法所寻求帮助等等;同时提醒在场镇贩卖各类农药种子化肥、经营餐饮小吃及日杂用品的商贩要诚信守法经营、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严禁哄抬物价等等;引导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好安定有序的社会生活。


竹园司法所:法治宣传“送上门”

“来,老板看一下,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己可以认真学习下,了解自己相关的权利义务,避免产生法律纠纷”“这一条规定你要注意,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像你说的这种情况,你既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就你的损害他们二者承担的是连带责任”……

3月11日至14日,工作人员走街串巷,到住户家中、个体商铺、车站开展“上门式”服务,向大家宣传了《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两部法律中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分,并对群众的各种法律问题现场给予了细致的解答。活动共计发放普法资料3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余人次,普法效果明显。

精彩纷呈的“3.15”专题法治宣传您过足瘾了吗?别急,即日起至3月15日,类似活动仍然不会停步哦!让我们一起走出门、学学法、涨知识、同进步!

编辑:谭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