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哥,我有一笔项目款迟迟收不回来,受疫情影响,生意也不如以前,拜托您一定要帮帮我,度过眼前这个难关”。
“你别激动,坐下来慢慢说。我先详细了解一下你的情况,再给你一些法律建议”。
2019年12月1日,旺苍县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某来到普济法律服务所寻求法律帮助。法律服务工作者张少春从当事人的陈述和相关材料中抽丝剥茧,理清了案情:2018年5月10日,旺苍县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686400元人民币的报价在某花椒产业园建设所需有机肥采购项目中中标,随后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对方于2018年11月16日签订了项目验收单。而后,招标单位和另一单位合并为新的行政单位,新的行政单位申请了财政资金,但新合并的行政单位一直未支付原告此项目款。
虽然对方单位处于强势地位,但张少春作为旺苍县疫情期间法律服务小分队的一员,义不容辞,积极作为,及时调整手中其他工作,助力该企业合法维权。承办此案后,张少春收集整理了政府采购合同、中标项目验收单、欠钱凭据、中标凭证、销售发票等证据材料,多次与对方单位接洽,希望以便捷、经济的非讼方式解决这一纠纷,无奈对方一个“拖”字决,二来“踢皮球”,表示无法立刻解决这笔项目款。旺苍县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无奈之下诉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涉及多个行政主体,被告主体资格、案件的诉讼类型也有小小的争议,立案过程并不顺利。2020年3月2日,该案成功进入庭前调解程序,次日,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68万元整。3日4日,原告撤诉。
从接触此案开始,到诉前调解结案。法律服务工作者张少春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研判案情,寻找办案思路,往返蓬安多次。案件处理过程中,张少春随机应变,说话分轻重,快慢讲方法,把握协商、和解、调解机会,使本案有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疫情期间,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需要讲究办案策略。若一味坚持走诉讼程序,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当事人负担,不利于疫情时期企业复工复产。(旺苍县司法局 王攀)
编辑:谭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