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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重要提示
发布时间: 2020-02-05 15:56      来源: 市司法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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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要 提 示

广大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市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现就14天“居家隔离”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佩戴”:时刻佩戴口罩;
“二禁止”:禁止外出活动,禁止外人来访;
“三接受”:接受医生健康监测,接受“五对一”监督服务,接受小区保安或邻居监督;
“三定时”:定时测量体温,定时室内通风换气,定时每天报告情况;
“四勤于”:勤于洗手,勤于消毒,勤于换衣,勤于洗澡;
“四独自”:独自居住一个房间,独自使用一套碗筷,独自使用洗浴、排泄设施,独自清洗晾晒穿用物品。



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