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四川省司法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审批服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司法发﹝2020〕11号)精神,现就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推行“全程网办”
目前,有关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类审批事项,均已列入我局行政审批“全程网办”事项清单。申请人可以在“四川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后,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办理相关业务。
二、通过邮政办理
因基层法律服务所相关事项暂未被上级纳入四川政务服务网运行,申请人可委托县区司法局将电子申请材料上传至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市局网上预审通过→申请人线下邮寄材料给市局(广元市利州区雪峰大道15号 广元市司法局法管科收)→市局办结→办理结果邮政快递寄回给申请人地址。
三、实行预约办理
对确需现场办理的,全面实行预约办理,以提高工作效率。预约方式:一是网上预约,即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在线预约;二是QQ预约,预约QQ号为934408933、393005596、229089;三是电话预约,预约电话号为0839-5572021。
四、减少办事环节
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于法律服务机构变更住所事项,减少现场勘验环节,改为申请人提供现场照片(不少于三张,即住所外观环境、有门牌号的门面、内景)即可。
五、延长证照期限
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执业(许可)证期限届满,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及时办理换证的,顺延证照有效期限一个月。因出庭等需要说明证件有效期的,可通过电话0839-3229353索取电子证明。
六、落实防护措施
疫情管控期间,对确需到政务大厅窗口现场办理业务的申请人,在佩戴口罩、确保自身防护安全的情况下,请严格遵守大厅的防疫管理措施,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等。
广元市司法局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