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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时刻在岗、从不“下线”
发布时间: 2020-02-04 16:22      来源: 青川县司法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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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初一(1月25日)凌晨,家家户户都还沉浸在春节的喜庆氛围中,青川县司法局三锅司法所所长杨佩君已走在返回司法所的路上。

“从今天起,你的身份就转变了,刚好今天也是大年初一,一切从新开始,希望你以后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当前正值肺炎疫情,你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正确认识肺炎疫情,不要恐慌,做到不传谣、不信谣;同时要加强预防,外出做好防护工作。最后祝你新年快乐,希望你以后生活顺心、工作顺利。”在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后,杨所长满脸笑意的对着群众窦某说到。

早上9时许,杨所长就到达所里,并着手解矫宣告的相关准备工作,在社区矫正对象窦某和其家人来到后,经过身份核对、听取社区矫正总结汇报后,杨所长向窦某和其家人宣读了《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并让窦某在宣告书、解矫笔录上签字。“我们不仅要严格刑罚的执行,也要保障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这是我自上班起就被要求牢记的。”在送走窦某和其家人后,杨所长又联系其他在矫人员,询问今日安排和身体情况,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日报告和肺炎疫情零报告制度,在与所有社区矫正对象确认情况后,杨所长才收拾东西,关好门窗,准备搭车回家继续过年,让这栋大楼重归平静。

【小贴士】

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不仅是一种仪式,而且具有标志着社区矫正终止的法律效力,因此,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应该在社区矫正期限届满之日举行,不得延期或提前,不使解矫宣告变成一种纯粹的程序仪式,带来形式与实质分离的结果,损害刑罚执行工作的权威性。同时,社区矫正宣告如果延期举行,会让“社区矫正对象”的标签贴在已经不是社区矫正对象的人身上更长一段时间,这不仅损害了其合法权益,也不利于其早日融入社会,背离了社区矫正这一刑罚执行方式建立的初衷。

【我们的宣言】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司法所工作人员作为社区矫正刑罚执行人员,我们不论酷暑与寒冬,周而复始,年复一年,365天x24小时不间断坚守,时刻在岗,从不下线。即便春节已至,我们依然在守护他们的团圆时刻。用每一天守护他们每分每秒的幸福。(青川县司法局:杨佩君)

编辑:余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