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使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法》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和掌握,增强其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的意识,自觉主动地接受改造教育,2020年新年伊始,青川县司法局各基层司法所采取多种形式,积极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法》进行专题学习。
读法条,听其义。“《社区矫正法》的制定出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求的体现,也是对社区矫正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1月13日,在乔庄镇组织的集中学习会上,县社区矫正股股长唐斌正在对《社区矫正法》进行宏观解读。《社区矫正法》通过以来,青川县迅速掀起社区矫正对象学习《社区矫正法》的热潮,在组织开展的各种学习会上,司法所整理出《社区矫正法》中社区矫正对象最为关心且贴近日常矫正工作的法条进行细致讲解,着重就社区矫正定位APP、每月学习劳动、对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等法条进行讲解;同时,对照《社区矫正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阐述两者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充分理解、认识和掌握。
考法条,明其义。“董某某,90分,非常不错!白某不及格,会后继续学习半小时。”在木鱼镇的集中学习会上,司法所所长罗倩正在通报《社区矫正法》测试结果。不仅仅在木鱼,竹园、马鹿等司法所都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组织社区对象进行了《社区矫正法》知识测试,对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解除和终止等部分法条的掌握情况进行重点考察。然后根据测试情况进行“一对一”答疑解惑,加深社区矫正对象对于法条的理解。
议法条,悟其义。“我手机上的定位已经安装一年多了,这个新法律好像对定位有了不一样的规定是吗?”“之前一直担心我的身份对找工作有影响,《社区矫正法》第4条就明确说了我们就业不能遭受歧视,这是个好消息!”在凉水司法所组织的学习会上,社区矫正对象们就《社区矫正法》相关法条进行热烈讨论,相互交流心得体会。这种方式为进一步加深社区矫正对象对于《社区矫正法》的理解大有裨益,为他们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自觉接受教育改造打下了基础。(青川县司法局:朱思思)
编辑:谭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