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化区虎跳镇湖溪村有这样一个“大麻烦”,一直困扰着王某和李某,让他们在本该喜庆的春节前夕剑拔弩张,针锋相对。事件经过大致如下:2011年王某将其耕牛暂寄养于李某家中,2013年大牛死亡,留有半岁小牛一头。该小牛一直由李某饲养管理,2020年1月李某未经王某同意,将小牛出售,获利9600元,王某多次要求李某返还售牛款,李某要求王某承担部分饲养费,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2020年1月16日,为了妥善解决这个“大麻烦”,虎跳司法所在收到湖溪村王某与李某关于耕牛所有权纠纷调解申请后,启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组织多方力量开展联合调解工作。
针对此纠纷,虎跳司法所牵头组织虎跳法庭、虎跳镇综治办、湖溪村委会组成多元化解工作组,前往湖溪村委会开展调解,听取了各方陈述后调解人员对于该纠纷法律关系进行了仔细梳理:双方的寄养委托合同中,李某并无处分耕牛权利,结合本案小牛属于自然孳息,应归于大牛所有权人王某所有,所以李某为无权处分,应当返还价款。但考虑到本地的农村民俗习惯,在耕牛管理饲养中李某付出较多,故王某适当承担饲养费。
听了调解员的分析后,坐在调解桌前的王某和李某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由于本案无书面证据,调解一时陷入了僵局。为了打开局面,调解员通过现场和电话询问有关证人来确定当事人陈诉及案件真实情况,并分头劝说王某和李某各退一步,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要维护邻里乡亲的友好关系,过一个愉快的新年。最终在工作人员的耐心劝解下双方达成协议,由李某支付给王某售牛价款4500元,并当场支付。王某和李某脸上的愁容变成了满意的笑容,湖溪村的“大麻烦”得到妥善解决。(广元市昭化区司法局虎跳司法所 祝林 毛栋)
编辑:熊连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