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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司法局产品采购询价函
发布时间: 2019-12-09 16:22      来源: 法援中心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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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广元市司法局拟公开询价印制《法律援助宣传产品》。现诚邀有实力的供应商承接该项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就 法律援助文宣产品制作 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单位名称:广元市司法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法律援助文宣产品制作

三、采购预算、数量及参数要求

品种

规格

数量

1.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指南

105 MM185MM,封面200克铜版双面彩印,内页80克双胶双面彩印,封面+内页共20页,骑马订

1000

2.务工人员维权手册

2折页,157克铜版双面彩印,印后折好,成品摊开规格 :宽200 MM210MM

1000

3.宣传品

纸杯

9盎司,275克淋膜纸彩印

20000

环保布袋

40*30CM ,单面多色印刷,

帆布材质

1000

法治围裙

斜纹制服呢布料,74*62CM

正面单色印字

1000

法治年画

大四开(570*420MM),

200克铜版纸单面彩印

500

袖套

斜纹制服呢布料,单色字印刷

长度36CM,上端11CM,下端8CM

500套(1000支)

预算金额合计:

30000.00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与项目实施相应的营业范围。

五、成交原则: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技术指标相同的由采购单位决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六、其他条款:

1、售后服务: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供应商应当自甲方通知之日起1天内修复如初:变色、倾斜、撕裂、破损等一切可能影响观赏的情况。

2、7*24小时电话响应,报修后1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

3、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5日内制作、交付完毕。

4、付款方式:制作交付完成后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七、报价说明:

1.成交人确定后,供应商擅自变更或无故不提供成交产品,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交货地点在采购人指定地点。

2.供应商应提供的有关资料:报名时请出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原件,提交加盖原色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代表前来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询价供应商承诺函及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八、报名时间截止:请将报价单、产品样品和有关资料于2019年1211日下午1700时前密封递交到报名地点,报名地点:广元市司法局四楼财务保障科(利州区雪峰大道15号)。

九、采购单位联系人:王东祥;联系电话:13981275108



广元市司法局

2019年129




附件1

采购报价单

项目名称:广元市司法局法律援助文宣产品

序号

项目明细

材质

产品技术规格(长、宽、面积)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

1

2

合计人民币(大写)

注:以上表格根据采购清单内容自行填写,如发生遗漏视为不响应。如有换页,则每页必须盖章,否则视为不响应。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供应商地址:




附件2

询价供应商承诺书

广元市司法局

我方自愿参与广元市司法局法律援助文宣产品项目的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的询价文件(询价函)的要求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经营。

二、全面履行询价文件的要求和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做到诚实守信。

三、我方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齐全,如单位、地址、联系人等发生变动及时通知贵方。

四、我方保证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贵方有关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如实反映情况。

五、我方如存在以下违约行为的,经调查属实,自愿接受解除供应商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3年内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所提供的中标(成交)货物的价格高于同期同质的市场价;

2、不履行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的承诺;

3、提供虚假发票;

4、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及管理;

5、违反承诺书其他规定。

六、如我方所投报价高于市场调查价,采购人有权不采购我方产品。

七、如我方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我方进行赔偿。

八、我方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相关行业对产品的要求。

九、本承诺书经我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