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等4人离开公司一年多了,剩余的20000余元奖励性工资却要不到手,而且一拖就是两年。
2019年11月25日下午17时许,在青川县青溪司法所和青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共同努力下,王某等4名农民工与某养殖公司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该养殖公司依照调解协议书给付了全部工资,这场持续2年之久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划上圆满的句号。
2017年12月6日,王某与某养殖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计酬方式为基础工资+奖励性工资,约定每月发放基础工资,奖励性工资半年发放一次,年底结清。然而,直到王某等4人合同期满,离开公司又一年多的时间里,公司仍然没有兑现奖励性工资。
2019年11月,王某在朋友处得知可以找司法所帮忙调解,于是,王某4人于11月21日找到了青溪司法所,司法所所长何宗芃了解情况后,立即与该公司取得联系,确定调解时间,力争解决4人的奖励性工资拖欠问题。
11月25日上午,双方如约来到镇人民调解委员办公室,调解员们从《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工资给付的相关法规、违约责任入手,向该公司代表进行了详细的讲解,该公司意识到拖欠奖励性工资的严重性,现场向王某4人道歉,并答应在当天下午6点前一次性付清拖欠的2119.80元奖励性工资。双方签订调解协议。(青川县司法局 何宗芃)
编辑:朱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