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增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成效,旺苍县印发了《旺苍县行政复议工作约谈通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行行政复议工作约谈通报制度。
约谈通报制度适用于具体行政行为经复议后存在被确认违法、被申请人不依法履行职责、故意将案件上交、反复发生群体性或同类复议案件且未采取措施解决等情形,拒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情形。约谈分为集体约谈、个别约谈,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约谈方式。县政府开展约谈的,由约谈机关行政复议工作分管负责人对被约谈机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县政府授权行政复议机构开展约谈的,由行政复议机构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对被约谈机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办法》明确了约谈通报制度的实施机关、实施原则、约谈程序、适用范围等内容。约谈通报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规范、权责一致、教育为主的原则,由县政府或县政府授权县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约谈程序为行政复议机构先对行政违法行为或相关行为进行分析研究,就是否需要约谈提出初步意见,确需约谈的,报请县政府审核同意;约谈机关向被约谈机关发出书面约谈通知,注明被约谈机关名称、被约谈人姓名、职务、约谈事项、约谈方式等内容,并确定约谈时间及地点;约谈内容应专人记录,约谈结束后应形成约谈纪要,发送被约谈机关及相关单位。
《办法》还明确了约谈内容、约谈整改等事项,同时规定约谈通报制度也适用于经法院裁判的行政诉讼错案。
下一步,旺苍县将逗硬落实复议诉讼约谈通报制度,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督促领导干部提升法治思维和行政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旺苍县司法局 崔敏利 彭沥辉)
编辑:寇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