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方式
(一)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回避、陈述、申辩、复议、诉讼等权利,详见相应法律法规。
(二)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
部门:四川省司法厅(行政复议应诉局)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督院街30号 电话:028-86606006
广元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雪峰大道15号 电话:0839-3260325
单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1070号
(三)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
部门:广元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雪峰大道15号(广元市司法局二楼)
投诉电话:0839-3262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