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开展好民营企业集中宣传月活动,努力营造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全面提升企业依法治企的能力和水平,10月22日,青川县司法局组织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深入四川青川经济开发工业产业园区的四川中哲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晶禾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一对一”法律服务。
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青先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代表详细讲解了企业合法用工、工伤保险、劳务纠纷等相关法律规定,重点就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强调,并现场一一解答了法律咨询11人次。
随后,工作人员以问卷调查的方式详细了解了该企业的法律需求,就该企业法律顾问聘用及履行合同义务情况进行了了解,查看了该企业用工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建议3条。
两家企业就司法局提供上门法律服务表示感谢,认为此项服务既能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同时就企业经营管理及涉法性法律文书提出的法律意见建议能够很好的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是一项真正为企业带来福利的服务活动。(青川县司法局 喻晓川、肖鑫)
编辑:熊连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