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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9-10-11 18:05      来源: 市司法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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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9112号)要求,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的评选条件、范围和程序以及相关要求,拟推荐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拟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先进集体:广元市旺苍县司法局

广元市剑阁县司法局普安司法所

先进个人:广元市苍溪县司法局龙王司法所负责人

广元市昭化区昭化司法所长 经红海

广元市司法局工勤人员 邹文彬

四川新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毕双骏

干部群众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请于5个工作日内(20191011日至20191016日)通过信函、电话和网络举报等方式向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0839-322785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广元市司法局

2019年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