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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司法局关于机关党员活动室建设项目设计及施工比选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9-10-11 16:34      来源: 机关党办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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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司法局机关党员活动室建设因中标单位自愿放弃资格而终止,现对党员活动室建设项目设计及施工重新进行公开比选。

  一、比选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开比选方式确定设计及施工单位。

  二、比选内容

  1.设计范围

  按照党支部“六个基本”和“十个标准化”建设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广元市司法局党员活动室主题可规范为党旗主题、组织架构、党规党纪、特色机制、支部风采、荣誉展示6大板块。板块背景图以红、黄色为主色调,以原党员活动室搬迁物品为基础(详见后清单),整体风格体现“庄重、大气、生动、活泼”。

  板块1:党旗主题

  党员活动室正面主体墙面,可嵌入入党誓词,党员义务、党员权利等内容,上方设置电子显示屏。

  板块2:组织架构

  用图文并茂的方式,公示机关党组织架构。

  板块3:党规党纪

  用文字和图片展示党内基本制度。

  板块4:特色机制

  用图文并茂的方式,展示司法行政特色党建设制度。

  板块5:支部风采

  用图文并茂和方便更新的方式,展示党支部在制度建设、措施落实、经验做法、党建成果内容,体现党支部党建工作的特色亮点。

  板块6:荣誉展示

  充分利用现有空间,设置荣誉展示区域。

  室内总体设计风格要求:墙面色彩简洁,吊顶突出党建特色,地面使用强化木地板,整体室内效果庄重大方。

  设计必须精细,详细标明材质、单价和工程量。

  2.施工建设

  ①原则上按设计图纸施工,如确需调整变更需经市司法局同意。

  ②所用材料符合设计要求,均为质量合格产品,达到国家室内环保要求。

  3.项目金额

  设计及施工总金额控制在4万元以内。

4.比选提供的资料

①党员活动室设计方案;

②总体及分项设计效果图;

③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明细表。

三、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比选有关事宜

  1.凡有意参加设计施工的比选人,请携带有关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原件或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曾经取得的机关党员活动室设计施工的成功范例)前往广元市司法局机关党办报名,同时请注明联系方式。报名后,根据广元市司法局详细设计要求并实地查看测量后开展设计,5个工作日后将设计方案及报价密封并加盖公章后送市司法局机关党办。

  2.报名时间:20191011日至1017日止。报名时提交保证金1000元,同时请注明联系方式。联系人:吕世高。联系电话:3244171 手机:13980161247

  3.本次比选由市司法局成立比选评审小组,从设计方案、工程价格、后期服务等方面综合评标选择设计施工单位。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资料由市司法局退还,市司法局不支付任何费用。若中标单位因自身原因放弃时,不退还保证金,并按顺序递补中标单位。

  4.报名单位不足3家,将采取与已报名单位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五、监督工作

  由中共广元市纪委派驻市司法局纪检组进行监督,监督电话:32379683227228。  



广元市司法局

2019年1010



原党员活动室搬迁物品清单


一、制度牌

1、党员权力;

2、党员义务;

3、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

4、三会一课制度;

5、组织架构图;

6、党建特色亮点;

7、共产党员活动日制度;

8、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9、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0、党员发展制度。

二、LED显示屏一组

三、入党誓词(水晶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