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认罪悔罪,接受改造。10月11日上午,旺苍县司法局组织全县140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警示教育。
社区矫正对象走进旺苍县看守所,零距离参观了监舍,了解了在押人员的生活情况,亲眼目睹了身陷囹圄、失去自由的铁窗生活,切身感受到“高墙”内外服刑的巨大差异,体会到了自由的珍贵和来之不易。一名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珍惜亲情、珍惜高墙外服刑的“自由”,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及其相关规定,自觉接受教育改造。
随后,社区矫正对象在县司法局五楼会议室参加了警示教育大会。会上,公安机关宣读了一名刚被关进拘留所的社区矫正对象,因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被行政拘留7日,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并通报了3起社区矫正对象因违反监管规定被处以警告、撤销缓刑的典型案例。
会上,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甫文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三点希望。一是要认罪伏法,服管服教,安心改造。绷紧思想上的“弦”,勒紧行为上的“绳”,通过教育学习,强化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努力把自己改造成守法、懂法、学法、用法的好公民。二是要树立信心,脱胎换骨,重做新人。要承担起家庭、社会赋予的责任,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积极悔过思过,不断改造自己,争取早日顺利回归社会。三是要接受教育,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要认真改造思想,锻造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适应社会需要,跟上时代步伐,做一个对家庭、对社会有用的人,用实际行动回馈社会,回归家庭。
会后,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今天的亲身体验,让他们更加珍惜在社会上服刑改造的机会,今后一定服从矫正工作人员的管理,努力做一个对社会、对家庭有用的人,再也不做违法犯罪的错事。(旺苍县司法局 旷锦 杨晓东)
编辑:熊连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