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将至,为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杜绝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的发生,进一步增强在矫人员的法律意识、服刑意识、安全意识,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做好国庆期间社区矫正对象的安全监管。9月25日,青川县乐安寺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警示教育,着重强调纪律。
在警示教育会上,司法所所长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再次学习《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并要求其做到:一是随时保持定位手机畅通,随身携带,以便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其监督管理;二是强调在国庆节假期间无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外出离开本县;三是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规章制度。会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还对不假外出人员进行严厉批评教育。(青川县司法局 冯朝阳)
编辑:熊连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