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入矫宣告工作,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本着“规范、实用、效能”的原则,9月16日上午,青川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股组织县检察院、公安局、社区矫正对象家属等在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宣告室对刘某刚、鲜某安、刘某兵、刘某超4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入矫宣告仪式。
青川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股股长唐斌对被宣告人身份分别进行了核实,宣读了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宣告了《社区矫正宣告书》、矫正期限、社区矫正对象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当履行的义务、应遵守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宣告完毕后,社区矫正对象集体进行入矫宣誓并签订了社区矫正保证书。最后,检察官、公安干警分别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了要求。
此次入矫宣告,为培养社区矫正对象的在刑意识、改造意识和纪律意识上了“第一堂课”,使社区矫正对象更加明确自己的服刑身份。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在矫正期内将积极配合司法所的相关工作,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管。(青川县司法局 唐斌)
编辑;熊连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