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强化社区矫正人员在刑意识,9月16日,剑阁县普安司法所对新入矫人员赵某进行了社区矫正入矫宣告仪式。
宣告仪式中,司法所所长首先核对赵某的身份信息,依次向其宣读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入矫宣告书等法律文书,告知其权利义务,对其在矫期间提出以下要求:一是正确认识自己,自觉接受矫正;二是严格遵守矫正管理规定,按时参加教育学习与劳动;三是加强主动学习,保证在矫期间思想行动双进步。赵某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组织下进行了入矫宣誓,并在相应文书上签字。
通过对新入矫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庄严宣告,使其深刻认识到自我身份转变,从思想和行动上自动归入社区服刑人员队伍,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矫正效果。(剑阁县普安司法所 张娅北)
编辑:熊连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