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摸清底数,确定对象。召开牵头部门联席会议,综合分析梳理,明确创建目标、内容、进度、措施及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经研究,初步确定14个示范点创建单位。
二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立足于不同地方实际情况,对7类拟创建单位提出不同的目标要求,采取分类指导、分类推进的工作措施,注重突出典型特色和实际效果。
三是以点带面,辐射推动。对照“法律七进”示范标准和工作标准,在已创建成功的示范点上挖掘新亮点,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促进示范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四是健全机制,加强宣传。建立“法律七进”示范创建督查小组,制定《“法律七进”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将创建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绩效目标考核。在各级新闻媒体发布创建工作信息5条,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青川县司法局 张艾)
编辑:熊连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