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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司法局四措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 2019-08-13 08:34      来源: 青川县司法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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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局党组充分发挥 “头雁效应”,将党风廉政、党建、意识形态等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切实扛起管党治党责任。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记在心中、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措施上,当好廉洁自律的带头人。

二是强化作风建设。出台《青川县司法局考勤制度》《青川县司法局差旅费管理办法》等4项制度,全面规范差旅报销、公务接待等行为。成立督查小组,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突出对上下班、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和重点工作领域检查,记录反馈干部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等问题;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形成内外监督合力。

三是加强监督制约。完善财务管理、绩效考核和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管理机制。特别是针对装备购置、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发放等,严格规范审批流程并按程序实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堵塞腐败产生可能,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布局。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会等形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党纪国法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工作,进一步引导教育干部思想上守纪律,行动上守规矩。开通手机短信提醒平台,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编发廉政短信,提醒干部廉洁自律,增强防腐拒腐“免疫力”。今年来开展相关学习活动8次,发布廉政信息200余条。(青川县司法局 张炳文、朱玉琴)

编辑:熊连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