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情必须给我们一个说法,娃儿马上开学了就等这个钱交学费!杨某再不给钱我们就要去找县政府了!”8月1日一大早,青川县三锅镇民兴村村民邓某等10余名百姓就来到青川县三锅镇政府大院嚷嚷开来。
刚调到青川县司法局三锅司法所半月有余的杨佩君听闻争吵声,立即下楼和镇政府工作人员一道接待了邓某等人。经询问,得知香菇商贩杨某于今年年初同邓某等20户香菇种植户签订香菇收购协议,涉及金额20余万元,双方约定了交货付款时间,但杨某未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履行结算款项义务。邓某等人多次联系杨某,杨某要么声称自己没钱,要么干脆避而不见,邓某等人只得求助镇政府。
“这些都是老熟人了,这个事情已经闹了快两个月了,我们各种想办法劝他们,才没有闹到县上去,但处理了几次都没处理下来,愁啊!”综治中心负责人卜清龙苦恼地告诉杨佩君。
听闻至此,杨佩君立感事情重大,虽说案情并不复杂,但涉及人数多、金额大,处理不当极易发生群体性稳定事件,必须尽快进行调解。
杨佩君邀请10余名村民来到调解室,仔细询问案件经过和事实,同时梳理证据材料。“老乡们,我是三锅司法所的杨佩君,刚来三锅不久,对于此次事件我已经有了大概的了解,你们的心情我完全能理解!现在问题的关键在于同杨某取得联系,否则你们无论到哪里上访都无济于事,大家先不要激动,我马上到他家去一趟,问清楚情况,你们安心回家等我的消息,你们放心,我一定努力帮你们拿到血汗钱!”杨佩君安慰大家。
“不管,每次都是这么诓我们,要去我们都去!”其中一名群众激动地说道。
“叔叔,我明白你们的担忧,但你想想,如果你们这么声势浩大地去了,他还是会躲起来,这样事情不就更僵了吗?我们中间人去沟通比较好,我知道怎么跟他说,你就放心吧!”
“好,以前还不晓得三锅有个司法所,既然你这么说了,我们就相信你一次”带头的邓某拍了板,其余群众也就答应了回家等消息。
送走群众后,杨佩君立即联系了杨某,说明原因后,杨某拒绝透露行踪,杨佩君耐心沟通,表示事情若不得到处理,对方欲将其告上法庭,到时候更麻烦,杨某这才勉强同意了见面。
杨佩君立即汇同几名人民调解员来到约定地点。原来,杨某并非故意想当“老赖”,而是家中老人突发疾病,本应用来兑现账款的钱都用来给老人治病了,但大家伙不信,才发生了后续事件。杨佩君用情理交融的方式向杨某说清了事件利弊:“《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财务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而且你想想,对方有二十人之多,如果发生什么意外情况,你可更担待不起啊!你看看能不能想个什么法子,先把钱付了,或者先付一部分?”
“唉!他们辛苦种香菇的钱拿不到,我也很惭愧!但是我现在也确实恼火!之所以避而不见也是实在不晓得该咋个办了,你说的也是,把我起诉到法院,最终还是要判我给钱,我始终逃不掉,这样嘛!我广元有一套房子,一直准备转手,我干脆这次把房子卖了,先把他们的钱付了。”
听到杨某这么说,杨佩君悬着的心放下了大半,约定了调解时间后,杨佩君回到司法所准备相关资料。
8月5日,在镇人民调解室内,杨佩君组织镇、村调解员和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小小的调解室座无虚席,被拖欠款项的老乡们看到杨某如约前来,都比较高兴。
经过司法所和调委会工作人员细致地梳理纠纷和苦口婆心的劝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1.杨某于2019年11月30日前按照香菇收购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比例将20.6万元款项分别付给20户香菇种植户;2.邓某等香菇种植户继续向杨某履行提供香菇的义务。当天下午,杨佩君带着杨某和邓某等当事人代表来到青川县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增加了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也使被欠款群众更加放心。
至此,一起因香菇买卖引发的巨额纠纷得以化解,后续,司法所将持续对调解协议的履行进行跟踪,争取早日帮助老百姓拿到欠款。
“看不出来这个小女儿这么能干!说实话我们都没想到事情能进展地这么顺利,到时候如果他再不给钱,我们继续来找杨所长!”邓某对杨佩君赞叹不已,“你不得调走嘛?你调走了我们还找你!”
“放心,这件事情我一定持续跟踪,直到你们把钱拿到为止。以后有其他纠纷需要调解的,都可以来找我们司法所!”杨佩君承诺道。
编者手札:小小司法所,职能多又多,纠纷大小事,都能来调和。(青川县司法局三锅司法所 杨佩君)
编辑:熊连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