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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情景剧”之——马所长的选择
发布时间: 2019-08-02 19:41      来源: 青川县司法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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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马光生(青川县曲河司法所所长)

李某(青川县曲河乡双龙村村民,女性)

张某(青川县曲河乡双龙村村民,李某朋友)

引子:2019年5月,李某与邻居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李某被邻居打伤,经房石派出所协调未果,李某欲起诉邻居。


镜头一:

时间:7月31日 地点:双龙村

“派出所说可以找司法所帮我们写诉状?不晓得是不是?”李某问朋友。

“好像是,那你去找司法所嘛”

“咋个收费的呢?”

“这个不太清楚了,估计就几百块钱吧。”张某说。


镜头二:

时间:7月31日  地点:曲河司法所

“请问是司法所吗?”李某来到曲河司法所。

“您好,有什么事吗?我姓马,叫我老马就可以了”马所长热情接待。

“请问写诉状多少钱啊?”

“代写诉状是司法所法律服务的职能之一,免费!您把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和相关证据资料带过来,我帮你写。”

“真的啊?那太好了!我明天把相关资料带过来找你!”李某愉快回到家中。


镜头三:

时间:7月31日  地点:李某家中

“司法所不要钱诶!简直太好了!”李某打电话告诉张某。

“真的假的,不可能哦?他是不是唬的你哦?”

“他说这是他们的职责,不收费的。”

“我觉得还是要给钱,不然送个礼,万一他不好好给你写呢?俗话说,拿人钱财才替人消灾嘛!现在这个社会哪有那种免费的好事哟!”

“你说的也是。”


镜头四:

时间:8月1日  地点:曲河司法所

“马所长,这是相关的资料,你看看,那就麻烦你了哈,我要喊邻居给我赔偿损失费。”

“好的,那您明天过来拿,我现在还有一些事情要处理,完了就给您写!”

“谢谢!”说罢,李某从包中抽出一条“玉溪”香烟放在桌上,“马所长,你们不收钱,我过意不去,这是一点心意,你一定要收下哈!”

“不行不行,万万不可,我们不收钱也不收物,为你们服务是我们的本职工作!您赶紧拿回去!”话音未落,李某已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骑上电瓶车扬尘而去。


马光生欲追上去,又心想,农村群众面对这样的事情做出这样的行为很正常,从人之常情角度讲,如果我硬要退回,一定会使得李某对自己不信任,反而不利于工作开展。

马光生决定将诉状写好之后,再退还给李某。


镜头五:

时间:8月1日  地点:李某家中

“我给他拿了一条烟。”李某告诉张某。

“我说什么来着,还是收了嘛!看嘛!哪有免费的好事,这哈你就放心吧!他一定会好好给你写!”张某自鸣得意地说。

“嗯!一条烟也不存在,我明天就去拿诉状。”


镜头六:

时间:8月2日  地点:曲河司法所

“马所长,我的诉状写好了吗?”

“还没有,我要再确认几个基本事实,您还要告诉我您的诉求,来,咱们坐下聊聊。”

“......”(过程省略)

“现在您把诉状和身份证带上去房石法庭或者青川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就行了,他们会告诉您该怎么做。”

“谢谢马所长,那我先走了哈!”

“等等,把您的东西带回去,我们不能收!昨天怕您多心,就先放着啦!”

“不行不行,你帮了我这么大的忙,这点心意你千万不要见外!”李某激动地说。

“您要是不拿走,以后你们万一还有其他纠纷,我可不管了哟!”马光生开玩笑说道。

“唉!你人也太好了嘛,我都不晓得说啥好了!”

“不是我好,咱们司法所的干部都是这样!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您不用放在心上,以后遇到麻烦都可以来找我们,我还有事儿要忙,您赶紧去法庭吧。”

“好的,谢谢!谢谢!”李某感激地说。


编者手札:一些农村群众受文化程度和民风情影响,会对“免费帮助”产生怀疑心理,继而喜欢用“送礼”的方式,买一个放心。这种心态非常常见,也属于情理之中。马光生选择假装“收下”,不仅消除了群众的疑虑,让群众放下了心,也让这种事后的“感动”更加深入人心,对干群关系的维系起到了积极作用。

据了解,很多基层司法所干部,以及其他单位干部,都或多或少遇到过类似的情况,面对群众的“好意”,有的人会当场拒绝,不给群众留一点空间;有的人会向马光生一样采取“迂回策略”;还有的人会收下,觉得“不收白不收”;更有一些人会主动索要,觉得“能揩一点是一点”。

后面两种人,要么已经因受贿被判了刑,要么正在为小恩小惠洋洋得意,殊不知自己已在贪腐之路上越走越远……

如果你是马所长,会怎样选择呢?(青川县司法局 马光生)


注:本“情景剧”系曲河司法所真实事件。

编辑:熊连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