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息化建设工作要求,我局将对广元市司法局办公楼用电开展改造工作,现邀请公司参与建设,并面向社会发出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广元市司法局办公楼机房与会议室市电引入改造项目
二、比选内容:对自愿参加广元市司法局办公楼机房与会议室市电引入改造建设的公司进行比选,确定一家建设单位。
三、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四、设计完成时限:完成时限为15天。
五、合格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领取比选文件时间及提交材料要求:
2019年8月1日至8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比选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比选文件、进行现场踏勘,并在市司法局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并登记备案的比选申请人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领取比选文件时,比选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文件:
(一)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鲜章);
(二)经办人身份证明;
(三)法人授权书(原件);
(四)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复印件);
(五)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出示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七、领取比选文件地点: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八楼(市司法局)科技信息科。
八、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8月5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比选地点(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八楼(市司法局)科技信息科),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将被拒绝。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广元市司法局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二段686号
联系人:谭超
电 话:0839-5201414;1351832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