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清理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通过加大备案审查力度, 严格合法性审查标准,及时高效审查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文件和协议,坚决杜绝设置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歧视性条款。今年来,清理涉及民营企业的规范性文件20余份。
(2)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全面落实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重点民营企业建立执法监督员,开展行政机关对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检查的监督通报活动1次,组织开展“民企评执法”活动1次,畅通执法投诉举报渠道。
(3)普遍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组建“企业律师服务团”,走访竹园、青溪等地民营企业,发布涉企政策法律知识,联合开展企业法治培训,开展法治体检活动7次,走访民营企业21家。
(4)主动服务重大工程项目。组织开展“法律进重点项目”活动,提供《法律进重点项目读本》100余册,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重点项目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青川县司法局 杨清 李丹丹)
编辑:熊连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