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遵循教育、感化的原则,预防其重新违法犯罪。7月23日,青川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人唐斌对乔庄片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进行了“一对一”谈心谈话。
本次谈心谈话活动,主要围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目前的工作环境、社会关系、经济状况、存在的困难、思想动态等内容展开。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人唐斌对王某某提出了三点期望:一是要时刻警醒自己,不参加违法犯罪活动,不去酒吧、网吧等场所;二是要努力学习、勤奋工作,不断充实和丰富自己;三是要多与家人沟通,处理好和家人的关系,懂得知恩、感恩。
通过此次谈心谈话活动,使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感受到县司法局的真诚与关怀,表示一定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司法所工作,不辜负政府和家人的关心和帮助。(青川县司法局 李萍)
编辑:熊连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