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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侵害相邻权“三宗罪”,看木鱼司法所如何化解
发布时间: 2019-07-19 08:50      来源: 青川县司法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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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木鱼镇木鱼村村民吴某满脸愁云地来到司法所,向工作人员细数其邻居张某自2017年以来的“三宗罪”:一是张某家东墙处杏树伸至自家院坝内,家中通风采光长期受到影响;二是2017年张某在自家房后修建了一条排水沟,导致家中房屋受潮高达1.5米;三是张某近期又在两家的公用道路上堆放了干柴,影响了吴某出行。

针对以上情况,吴某曾多次要求张某修剪杏树、填平排水沟、移开干柴。张某却振振有词:杏树是祖上留下的,吴家的房是后建的,锯掉树会影响杏树的生长,至于排水沟,他们已采取了防水措施,吴家的房屋潮湿是因为地势原因,与排水沟无关,而在道路外面堆放干柴只是暂时放一放,并不会影响到吴某。张某的态度惹怒了吴某,吴某只得到司法所请求帮助。

了解事情经过后,司法所立即展开调查,通过多方走访,工作人员证实了“三宗罪”均属实。7月12日,司法所会同木鱼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来到张某家中进行调解。“杏树确实是祖辈留下来的,我还是看着它长大的,修排水沟和随地堆放干柴确实方便了你,但是我们不能为了自己的方便给别人制造不便啊。”木鱼村村主任廖某劝到。司法所工作人员引用《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之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从法律的角度向张某分析利害。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调解员们于情于理的讲解,张某表示愿意接受调解。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张某同意将杏树挪至其他位置,确保不妨碍吴某家的采光,同时将排水沟改道,并移走公用道路上的干柴。

7月18日,司法所到双方当事人家中进行调解回访,了解到张某已切实履行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木鱼司法所负责人罗倩表示,相邻权纠纷在农村十分常见,一般集中在宅基地纠纷以及因“采光、通行、排水”等引起的纠纷,由相邻权纠纷导致的打架斗殴甚至“触刑”的案件并不鲜见,因此必须提醒大家:邻居“侵权”切忌“动武”,“遇事找法”是为上策。(青川县司法局 罗倩)

编辑:熊连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