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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参与人民调解,血缘亲情恢复和睦
发布时间: 2019-07-08 11:04      来源: 剑阁县司法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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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6日,剑雄法律服务所驻村法律顾问彭志波接到毛坝乡茶村民委员会的求助,称该村村民罗某海父母均去世,又未结婚生子,现在生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因没有监护人对其照管,其兄弟姐妹五人便将罗某海抬到村委会后,不管不顾,导致村委会不能正常开展工作。

彭志波在了解案情后积极与毛坝乡人民政府及茶村民委员干部沟通,并制定调解方案。

6月27日上午九时,在毛坝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的主持下,驻村法律顾问、茶园村民委员会干部、村民代表及罗某海的五位兄弟姐妹在茶园村四组对罗某海指定监护人一事进行现场调解。

调解伊始,五位兄弟姐妹当场就提出了各自家庭的具体情况及不能照顾罗某海的理由。调解陷入两难,调解员们意识到要扭转主导地位,清官都难断家务事,不能一味听当事人“倒苦水”,得从情缘血缘上找突破点。

“古人讲衣服破,尚可补;手足断,难得连。何况你们父母已经过世,兄弟姐妹更要相互扶持相互帮助才对。”驻村法律顾问彭志波循循善诱道“法律也有规定,成年兄姐有扶养未成年弟妹的义务,虽然罗某海已经成年了,但是他现在生活不能自理,在法律意义上是无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一个监护人于法于情都有依据。”最后,彭志波还给大家讲了“孝悌许武”的典故,借古喻今,以唤起当事人内心善良怜悯之情

经过调解员们的不懈努力,在最大程度地尊重当事人罗某海的真实意愿后,结合五位兄弟姐妹的家庭实际情况,最终达成了由罗某海的三姐罗某华为罗某海的监护人,其他兄弟姐妹进行协助照管的调解协议,罗氏兄弟姐妹一家终于和好如初。

“一村一社法律顾问”是一项惠民工程,是推动基层依法治理、构建法治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以来,剑阁县立足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持续推动法律服务工作向农村、社区延伸。

目前,全县579个行政村(社区)已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广大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走进乡镇村社,扮演着法律知识宣传员、法律事务指导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律援助联络员、社情民意信息员等数个角色,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助推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贡献力量。(剑阁县司法局 宋玉霞

编辑:熊连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