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所长,快来帮帮我,欧某未经我同意就在我家自留地上种地,找他理论,他却出言不逊,说我把房子卖给他了土地理应就是他的,但当时没有把那块地卖给他,我该怎么办呀?”6月5日中午,青川县司法局关庄司法所所长张天伦接到赵某的求助电话后,立即召集村社干部,一同赶往事发地毛坪村蒿坪社,准备现场调解。
通过向村干部及周围群众询问,了解到欧某于2017年购买了赵某的房屋,赵某当时同意将屋前的一块一亩左右的自留地送给欧某耕种,位于这块地下面的一小块地因为有赵某家的祖坟,因此未卖于欧某。现在欧某一口咬定这两块地他都有使用权,并且已经全部种下玉米,为此双方争执不休,几欲发生肢体冲突。
为了缓和激烈的矛盾气氛,关庄司法所所长张天伦先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分别与两位当事人单独谈话,通过“三讲”——讲法律,讲道理,讲感情,对其进行耐心疏导。待双方冷静下来后,又采取“面对面”的调解方式,引导双方协商,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调解,赵某同意等这季的玉米收获后再收回土地使用权,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最终握手言和。(青川县司法局 何玉莲)
编辑:熊连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