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癫痫致家中突变
李某,男,43岁,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于2019年4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
“我对李某的第一印象就是老实,当时他来社区矫正中心报到的时候穿着很多年前的劳保衣服,但是很整洁。我问他为什么要私拉电网,这位40多岁的男人沉默了几秒后,红了眼眶。”青川县社区矫正管理股工作人员赖婷感慨地说道。
“因为,我要筹钱给女儿买药。我女儿患有癫痫,平均每月发作一次,而且她是智力二级残疾,智力水平仅相当于2-3岁幼儿的智力水平。孩子的母亲不能忍受这样的生活,在孩子7岁多的时候就离家出走了。为了照顾女儿,我不能外出务工,只能通过在家附近做些零散的小工以及捕些猎物变卖后来支付女儿的药费。”李某的声音平缓,但在说起自己的女儿时,这位父亲一度哽咽。
社区矫正管理股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组织了一次家访活动。李某的家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墙壁和地板还是水泥,房屋虽然不大,却很整洁。李某的女儿不常见到家中有人来访,当她看到司法局工作人员时,居然露出了久违的微笑,李某见状又忍不住流起泪来。
工作人员了解到,当地党委政府也为李某争取了不少优惠政策,还将其纳入了建档立卡贫困户。“我很感谢党、感谢政府,因为国家的政策好,我才有现在的日子,如果没有扶贫政策,我的日子真不敢想。”李某看着屋外的女儿说。“虽然国家针对贫困户就医的补贴很高,但我女儿的病太特殊了,县区甚至市上的医院的药都不能有效的控制她的病情,我也曾借钱带她去成都做手术,但是手术效果不理想。后来经人介绍,说北京有家医院的药能控制病情。我们试了一下的确能控制她的癫痫发作,但是这药费报销不了。”李某叹了口气。
爱心帮扶施以援手
向当地党委政府核实情况后,县司法局当即将李某的相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一方面与民政部门沟通,为李某争取救助政策;另一方面与妇联、关工委协调,为李某女儿争取救助政策。
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李某矫正小组相关人员考虑到李某的家庭特殊情况和李某服刑后的现实表现,召开专题会议,调整了李某的矫正方案,并将李某的管理等级从普管调整为宽管。
与此同时,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及关庄司法所工作人员自发为李某的女儿捐款1000元。
“感谢政府,感谢党!”李某得知司法局同志为他及女儿募捐以及所做的其他努力之后,激动地说:“我的家庭情况不是我违法犯罪的理由,我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也一定会在缓刑期间好好表现,一定不辜负党和政府对我及我女儿的关爱。”
建章立制形成长效
对李某的帮扶只是青川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社会适应性帮扶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青川县司法局一直坚持“以人为本、攻心治本”的社区矫正管理理念,通过“三项制度”让50余名家庭困难社区服刑人员顺利融入社会。
一是亲情帮教制度。2017年以来,共慰问困难社区服刑人员21人;二是党员对口联系制度。局党支部每名党员联系2-3名社区服刑人员,定期走访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家庭情况及心理动态;三是救助政策协调制度。针对部分符合救助政策的困难社区服刑人员,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帮扶资金。
下一步,县司法局会继续探索新措施,帮助更多的困难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为建设平安青川、法治青川作出贡献。(青川县司法局)
编辑:熊连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