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苍溪县司法局龙山司法所联合龙山镇综治办共同化解了一起损害赔偿纠纷,有效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今年5月初,李某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私挖鱼塘,由于连日多雨,鱼塘周边地势沉降垮塌,造成邻居朱某1住房主体及附属设施严重受损,造成朱某2家猪圈、鸡圈垮塌,李某与朱某1、朱某2就财产损失赔偿发生矛盾纠纷。排查出此纠纷后,龙山司法所与龙山镇综治办践行“枫桥经验”,主动出面调解,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调解人员多角度分析问题,制定调解方案,征求双方意见。一是安抚当事人朱某1、朱某2的情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现场估算财产损失;二是对李某进行法治教育,让其明白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重要性,对别人造成损失就要赔偿,而不是扯皮的道理;三是考虑到李某是贫困户,双方都是邻居,打“亲情”牌来劝解当事人。
通过调解人员耐心的调解,从情、理、法三个角度出发,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李某赔偿朱某1财产损失38000元,对朱某2家猪圈、鸡圈受损部分加固地基并在2019年5月3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蒲红强)
编辑:熊连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