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提高矫正质量,5月8日上午,朝天司法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教育活动。
此次集中教育学习活动以法治教育为主题,朝天司法所所长王仲林讲解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部分法律规定和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过程中需要遵守的相关规定以及应履行的义务。同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在社区矫正期间,思想上不能放松,要时刻记住自己的特殊身份,积极主动接受教育改造;二是要密切沟通联系,积极汇报思想动态情况,提高改造质量;三是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纪律规定。
通过此次集中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了社区服刑人员的在刑意识,端正了社区服刑人员的心态。社区服刑人员纷纷表示,一定严格服从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争取早日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广元市朝天区朝天司法所 赵祥萍)
编辑:熊连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