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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司法局:四举措加强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发布时间: 2019-04-26 18:01      来源: 朝天区司法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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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朝天区司法局及时进行了传达学习,确保律师依法依规代理辩护扫黑除恶案件。

一是落实责任。区司法局组织四川立韬、蜀道律师事务所及全体执业律师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明确律师代理案件须遵守的相关规定,要求律师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依法履行代理、辩护等职能;并承诺本人及近亲属不组织、不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不进行相关违法犯罪活动。通过签订承诺书,坚定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

二是强化指导。严格落实律师办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区司法局在收到相关报告后,及时对案件进行全程跟踪指导,要求律师事务所指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办理,分管领导要在一个工作日内通过谈话等方式,引导律师依法依规切实履行好代理辩护职责。

三是严格监督。全面落实律师办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监督机制,确保“四项制度”落到实处,明确律师事务所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承办律师为直接责任人。区司法局会同市律师协会对办结的案件进行逐一核查,确保辖区内代理的每一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均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援助律师库,选派了5名政治、业务、作风均过硬的律师入库。

四是加强培训。不定期组织全区律师开展政治理论培训,进一步提高律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政治站位;每半年至少组织全区律师开展一次涉黑涉恶案件代理专题培训,提升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能力和水平;不定期组织全区律师进行刑事辩护业务交流,引导律师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把好案件质量关,切实发挥好律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作用。(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办公室)

编辑:熊连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