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王河镇调委会成功调解一起遗产继承纠纷。
吴某与何某于198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儿何甲和一女何乙,现儿女均已成家立业,吴某与何某也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幸福生活。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19年3月28日的一场意外事故夺走了何某的生命。吴某和子女办理完何某的丧事后,想到何某生前在银行有存款26421元,系夫妻双方省吃俭用所存。何甲与何乙得知此事后认为,该存款是其父亲留下的,想要参与分割而产生纠纷。吴某不知如何是好,便与其子女来到王河镇调委会,希望帮助他们解决此事。
调委会工作人员掌握情况后,立即组织双方调解,吴某刚丧夫又因遗产纠纷情绪一度失控,工作人员耐心安抚后说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之规定,该26421元存款系吴某与何某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属于吴某个人财产,另一半属于何某遗产。依据《继承法》第十条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何某父母已故,因此,该遗产三人平分,每人实际只能分割4000元左右,这些钱子女或许很快就能挣到,但对于已到花甲的母亲来说很困难。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母亲怀胎十月,辛辛苦苦将你们抚养成人实为不易,孝敬父母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子女更应该常回家看看孤独的母亲,陪伴她,孝敬她,让她安度晚年。
调解员结合现实生活中的调解案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这场纠纷得到圆满化解。何甲与何乙均表示,是他们不懂法律规定,思想不成熟才引起家庭纠纷,他们很懊悔并决定自愿放弃继承,双方当场签署了人民调解协议,母亲脸上也露出了久违的微笑。(剑阁县王河司法所 张彩霞)
编辑:熊连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