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广元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相关要求,现就201901期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范围
考试范围为公共法律和行政执法基础知识。具体包括:
(一)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包括《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
(二)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相关的法律、法规:《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三)与行政执法相关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法释〔2018〕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等。
复习资料在广元市司法局网站“执法资格考试系统”栏自行下载。
二、考试对象
(一)须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含委托行政执法证);
(二)行政执法证件到期换证的。
三、考试方式
考试实行电教化方式进行,现场评分。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四个部分,分值为100分。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为2019年4月27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考室见准考证。
五、报名及审核要求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请各参考人员登录广元市司法局网站(网址http://sfj.cngy.gov.cn/),点击“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系统”栏,按要求注册并自行报名(201802期已报名但未参加现场考试的需提供本单位书面说明);各县(区)和市级部门审核管理人员,进入管理后台对参考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登录账号和密码另行通知。
此次考试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0日00:00—4月19日24:00;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4月20日24:00;4月24日至开考前由参考人员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其他事项
(一)参考人员注册密钥由市级部门、县区司法局提供。
(二)参考人员必须是行政执法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请参考人员所在单位严格把关。
(三)请各县区司法局在4月3日前将机构改革后的行政执法主体名称(单位全称)报行政执法监督科,以便在考试系统中变更执法主体名称。
(四)各县区及市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考试,确保参考率,并加强对参考人员的考前培训,确保考试合格率。
考试合格人员请在3个月内及时在本部门证件管理系统(四川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中申办“四川省行政执法证”。
联系人及电话:李辉 3262534 手机号:13980167161
QQ邮箱:872573612@qq.com
广元市司法局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