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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综述
发布时间: 2019-03-26 10:20      来源: 市司法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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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严格按照《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四川省人民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全市政府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为决战决胜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和四川北向东出桥头堡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一是规范行政审批和权责清单事项管理。先后取消各类行政审批事项144项,下放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82项,委托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16项。动态调整市本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保留权力事项5446项(其中行政许可209项)。建立收费清单制度,对没有法定依据、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等不当收费全部取消。二是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印发《关于开展简化公共服务事项和流程工作的通知》,清理取消各类基层证明事项143项,持续开展“马上办”提速行动,“最多跑一次”事项达到91.8%,有效解决了“办证多、程序繁、办事难”问题。三是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启用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办件,并率先在全省延伸至村(社区)。充分发挥微博、微信、政务通APP作用,“智慧政务期”全面建成,“广元政务通”APP、微信考勤系统投运。建成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实现异地远程评标,农村产权交易融入全国、全省信息化体系。四是改进和加强市场监管。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自行废止、修改、纠正涉及垄断的规定和行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工作,严格执行《广元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共建抽查事项清单1936个,市场主体库1589个,执法人员7503人,“一单两库”基础数据录入部门占应使用部门的91.5%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公共信用信息记录查询嵌入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业务办理流程,营造了良好的信用风尚。五是创新社会治理。强力推进网络化管理、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重点工作,“雪亮工程”建成投运。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打非治违”等专项整治活动,持续开展“舌尖安全”“餐桌污染”、医疗器械等综合治理,抓好城市反恐防暴,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六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完成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中心城区基本生态控制线、市中心城区生态绿道等规划,全市基本形成“两带、两片、四线、多点”生态空间格局。严格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制定《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广元市十三五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农村环境治理体制机制,制定《广元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制定《广元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试点实施方案》,对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分批开展审计试点工作。

二、建立健全制度体系

积极推进政府立法工作,切实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牵头起草的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报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经省人大批准,并于201891日起施行,《广元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已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现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广元市历史乡土建筑和传统村落保护办法》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不断完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在2017年对建市以来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的基础上,对有悖于上位法规及影响环保、食品安全、营商环境、性别歧视、建设等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再次进行了清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2018出台的11件规范性文件均及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备案,文件备案率、及时率均达100%。同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规章报备工作,规章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受到了司法部通报表扬。

三、严格执行依法决策

按照《广元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决策事项,严格做到及时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征求公众意见、社会听证、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有效提高了政府决策的科学性。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规定,全年共审查以市政府名义签订或出台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协议、合同80余件。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及时修订《广元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法律顾问动态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法律顾问积极履职尽责,重点参与了081市政基础设施配套PPP项目、广平高速PPP项目、三江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勘察设计施工融资一体化承包(EPCF)项目、三江新区开发建设投资基金组建等工作,为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

四、始终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全年共组织1681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资格考试,进一步优化了执法队伍结构,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不断健全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全市“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以来,共录入行政执法案件41949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98件,立案100件,判决5件。紧密结合广元实际,出台了《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有效杜绝随意检查、选择性检查、重复检查、频繁检查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执法人员评议考核等制度。切实加大层级监督力度,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作用,对主要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案卷评查并及时通报评查结果,有效杜绝了行政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切实强化督促检查,定期对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进行督查,确保了执法行为公正合法。

五、强化权力监督制约

制定出台《广元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办法》,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制度,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立完善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坚持“五公开”制度,重大决策均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所有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涉及重点领域的信息都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在青川开展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探索出可推广、复制的青川经验,在全国推进会上作为四川唯一代表作经验交流。建立完善新闻发布联席、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和平台推进政务公开。一年来,全市共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方案等信息600余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事项信息250余条,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信息40条;公开市级部门预算、财政资金使用等信息667条;专项公开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189条、其他专项资金信息146条;政策解读332条,图表解读、数字化解读22条。

六、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全年市本级收到复议申请22件,受理19件,办结15件。严格按照《广元市行政应诉工作规程》,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市负责人出庭率达76%,以市政府为被告的10件行政诉讼案件均按时答辩、提交证据。切实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严格按照早发现、早预防、早化解“三早”机制,不断完善行政调解制度,规范行政调解程序,积极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排查。一年来,围绕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棚户区改造、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1069件,成功调解860

七、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召开市政府全体成员会议,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负责人作专题讲座;严格坚持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学政策制度,全年开展会前学习法规政策20次。认真落实行政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制度,将考查结果作为任职的重要参考。积极借智借力,邀请高校教授到我市讲课3次,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合举办“全市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1期,有效提升了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大“七五”普法力度,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面建立,创新开展“法治文艺演出进基层”等各类活动100多场次。积极开展各类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共创建省级法治教育示范基地3个、市级示范基地20个,评选命名学法用法示范机关20个、法治示范乡镇(街道)15个。

八、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及时调整充实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按时向省政府、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广元日报》、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强化责任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纳入各县区、市级各部门目标绩效考核,并与主要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各项目标任务落实细化到了人头。强化理论研究,注重宣传引导,积极利用报刊、网站、博客、微信等载体大力宣传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强监督巡查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中期督查,对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了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