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下午,司法部召开了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表彰电视电话会议,集中表彰了一批先进典型,利州区司法局嘉陵司法所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
近年来,嘉陵司法所坚持“基础设施标准化、规章制度系统化、人员管理专业化、教育培训全面化、记录卷宗精细化”的“五化”标准,持续加强“有一套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办公用房,有一套先进的办公设施,有一套健全的规章制度,有一套规范的文书档案,有一支高效精干的工作队伍”的“五有”建设,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司法行政职能在基层延伸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8年,嘉陵司法所先后被广元市司法局表彰为“广元市法律援助先进集体”,被省司法厅授予“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称号。(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办公室 何晓燕)
编辑:谭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