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剑阁县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办法》的要求,剑阁县司法局全面启动2018年度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及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经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报、辖区司法所初审,县司法局全面审查,截止2018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杨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等1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命名为二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刘美君等12名人民调解员评定为三级人民调解员。
“评星定级”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抓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刻践行保障民生、服务群众的工作理念,树立先进,培养典型。促使各调解组织、调解员向先进典型看齐,在今后的人民调解工作中,积极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及法治剑阁、平安剑阁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剑阁县司法局 赵转军)
编辑:熊连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