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司法所和法援中心工作人员的帮助,以后一定会照顾好孩子,重新开始自己的新生活,努力过好未来的日子。”刑某感慨说道。
9月11日,邢某(女)来到虎跳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咨询离婚有关法律问题。经了解,邢某的丈夫吕某自2016年外出后,长期未与家中联系,也不曾回家探望,对刑某及小孩不管不顾,几年来刑某一人承担家庭重担,吕某未尽到作为丈夫和父亲的义务,无奈之下刑某决定起诉离婚。
因刑某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高昂的律师费用,经虎跳司法所指引,刑某向昭化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工作人员毛栋承办此案。邢某提出的诉讼请求:判决与吕某离婚;邢某取得双方婚生子监护权,承担孩子以后的生活费用。12月11日该案在虎跳法庭开庭审理。12月13日法庭判决原、被告离婚,原告刑某取得孩子的监护权,刑某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区法援中心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贯穿工作始终。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开展送法进校园进村社活动等方式,重点就妇女儿童权益进行宣传和讲解。同时,对涉及妇女儿童的维权案件,简化审批程序,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切实保障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祝林 毛栋供稿)
编辑:熊连瑾